Wednesday, July 2, 2014

引渡回紐審訊正確決定


引渡回紐審訊正確決定

大馬駐紐西蘭最高專員署的助理武官在惠靈頓涉嫌攻擊及企圖強姦一名女子,馬紐兩國在交涉這起涉及駐外使節人員的案件時,針對是否撤銷嫌犯的外交豁免權,引發一場外交風波,備受關注。

根據事件的演進,嫌犯莫哈末里扎曼事後被紐西蘭警方逮捕並被控上庭,之後經過兩國相關官員交涉,嫌犯被送返大馬處置。然而,紐西蘭卻指大馬無意撤銷嫌犯的外交豁免權,甚至要求撤銷控狀,並以“確保嫌犯不重返紐”作為交換條件,這引起了一場攸關馬紐外交關係的風波。後來經過兩國外長的溝通,乃是官員們在非正式溝通處理這宗複雜的案件時,有含糊不清之處,而引起誤會。紐西蘭外長麥卡利已就其官員辦事不力向該國總理道歉。

莫哈末里扎曼回馬後,國防部即成立了一支內部調查小組,負責全面調查此案。同時,大馬政府接受紐西蘭的要求,撤銷了莫哈末里扎曼的外交豁免權,並讓紐政府將他引渡到惠靈頓受審。

大馬政府決定讓莫哈末里扎曼被引渡到紐西蘭,證明我國並沒有輕忽這起嚴重刑事罪案,刻意作出隱瞞,包庇嫌犯,同時重視我國與紐西蘭的良好雙邊關係。

之前,政府決定在國防部內部調查之後,一旦證據確鑿,會將嫌犯控上軍事法庭,但是這不是最佳的選項,因為一般上軍事法庭是審訊軍人紀律問題,這是一宗刑事案,並涉及外國人士,案發地點是在紐西蘭,援引刑事法提控上庭始為恰當。

此外,儘管外長阿尼法認為在何處審訊並不是問題,重要的是一旦證據確鑿,罪名成立就可判決重刑。唯我們擔心移送證據和證人到大馬須大費周章,甚至影響審訊程序。目前案件已經引起國際關注,如果大馬政府處理不當,勢必影響國譽,尤其會影響馬紐關係。

因此最為正確的做法是,撤銷嫌犯的外交豁免權,引渡到紐西蘭受審,畢竟嫌犯回馬前已經被控上紐西蘭法庭,而且在紐西蘭受審,得以確保嫌犯和受害者都有公平審訊的機會,讓正義得到伸張,並彰顯大馬尊重法治和國際法律的精神。

這一次大馬做了正確的決定,因為維也納公約下的外交豁免權不是犯罪的護身符,不是任何情況和案件都適用,必要時豁免權必須被撤銷,以讓外交人員意識到,沒有人可以超越法律,一旦犯錯即必須面對後果。

此外,大馬政府往後在處理類似外交問題應該更為謹慎,將一些溝通上的問題減至最低;這一起案件乃屬於駐外人員的個人問題,處理經過已見錯漏,一旦案件涉及更高層次人員或某些外交上的事件時,恐怕會影響雙邊關係;對此,外交部有必要引以為鑒。(星洲日報/星‧觀點)

来源: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3193#ixzz36NBD9S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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